在我国,由于数字技术对传统版权保护带来的冲击,数字作品的版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每每受到伤害,再加上为数相当多的网民缺乏良好的版权保护意识以及正确的数字消费观等,导致数字出版产业链不完善,无法进行正常的产业循环,数字出版业难以得到健康发展。那么如何改善数字版权现状呢?
1.进一步健全数字版权保护法规体系 针对立法和法律适用上存在的问题,当务之急是明确数字出版的相关概念,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专业概念和标准的统一是进行行业管理的基础,否则一切皆为无本之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仅仅使用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来解决所有问题,是很不现实的,采用“数字出版版权”这一概念,将数字版权提升到和传统版权并列的出版商的法律权利,有利于为数字版权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 另外,在广泛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数字版权保护法。该法应该具体界定数字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规定更加严格的侵权责任,即惩罚性侵权赔偿。还要将当前流行的网络传播媒体(比如微博、QQ、论坛、微信公众号、豆瓣等平台)的传播行为纳入到相应的版权保护法规体系中,以确保版权权利人在网络媒体产业链中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2.进一步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创新 数字版权的保护技术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版权保护技术和版权监控技术。目前的数字版权保护主要集中在版权保护技术,即通过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未经许可获取数字作品。然而,建立有效的版权监控平台同样是版权保护的重要环节。 执行统一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各数字出版参与企业还应加大技术保护措施的研发应用,对在互联网发行的数字出版物进行阅读权限设置,如采用登录口令等技术进行访问控制,采用禁止复制、下载、粘贴、打印技术进行使用控制,采用加密技术进行安全保护等,以此保证数字出版物在互联网上有序传播和销售,维护数字出版企业和作者的正当权益。
3.进一步夯实数字版权保护民意基础 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公益性数字图书馆发展中的应用,由公共财政设立专项补贴资金给予支持,切实解决数字图书馆在馆藏资源数字化、数字文献传递、虚拟数字馆藏建设中遇到的版权问题,也为数字出版业的发展拓宽市场渠道。 另一方面,依据网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和水平,有计划、分类群地精准培养广大网民的数字版权保护和有偿使用的思维、观念和习惯,通过设置数字侵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数字侵权举报奖励制度等措施,激发广大网民参与数字版权保护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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