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8日,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发布《彭阳县智慧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二期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预算 2972900.00 元。
采购需求:
中标公示
2022年8月3日发布中标公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228 万中标。
主要标的:
开标记录表:
投诉处理结果
2022年10月15日,彭阳县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11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8488
二、项目名称:彭阳县智慧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二期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被投诉人1: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被投诉人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
1、彭阳县智慧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二期政府采购项目于2022年8月3日发布结果公告,发现中标公示不全,违反相关规定,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
2、中标人所投智慧城管综合执法调度系统平台产品存在违反招标文件要求、虚假响应可能,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未作出答复。
相关供应商对投诉事项作出答复称:
智慧城管综合执法调度系统平台型号一致,其中系统管理、视频应用、地图应用、媒体转码分发管理、视频监测、视频运维管理、移动端基础应用、视频接入/联网管理、城管智能巡查应用、城管案件办理、数据看板,都是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智慧城管综合执法调度系统平台(型号:DH - DSS -C9190-PRO- JMWF )下的各应用软件模块,不存在投诉人所投诉的“中标人所投的智慧城管综合执法调度系统平台各系统型号一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响应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我单位调阅查看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审理查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彭阳县智慧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二期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中内容不全,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
2、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品牌、型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对产品中各模块型号填报未做出具体要求,投标前也没有相关供应商对此提出质疑,中标人提供了智慧城管综合执法调度系统平台的品牌、型号,系统管理、视频应用、地图应用、媒体转码分发管理、视频监测、视频运维管理、移动端基础应用、视频接入/联网管理、城管智能巡查应用、城管案件办理、数据看板等都是智慧城管综合执法调度系统平台下的各应用软件模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智慧城管综合执法调度系统平台不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技术参数、指标要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项目投标中涉嫌修改所投产品的证明材料、虚报产品参数、夸大产品技术指标、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撑。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不成立。
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综上,投诉事项1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1号令)第十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以下决定:限期改正,按相关规定补充发布中标公示。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彭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彭阳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