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29日,公安部正式发布《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将取代2018年施行的《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51号),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监管进入“三位一体”新阶段——网络安全 + 数据安全 + 信息安全全面覆盖。
对于广大互联网平台、AI产品开发者、SaaS服务商、数据处理者而言,这不仅是一份执法规范,更是一份必须提前准备的合规行动指南。
本文将结合《办法》全文,提炼关键要点,并为技术团队提供落地建议。
与旧规相比,《办法》最大的变化在于监管范围的扩展与概念的整合:
这意味着:只要你的业务涉及用户数据、算法推荐、API服务或云部署,就可能被纳入公安监督检查范围。
《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明确了公安机关可采取的多种检查手段:
检查方式 | 具体措施 | 是否需提前告知 |
|---|---|---|
线上巡查 | 网络信息巡查、信息审核能力测试、漏洞扫描 | 是(测试类需告知) |
现场检查 | 进入机房、查阅资料、问询负责人、查看技术措施 | 需出示警察证+检查通知书 |
技术检测 | 漏洞探测、渗透测试(仅限市级以上公安) | 必须提前告知时间与范围 |
⚠️ 特别注意: 渗透测试不得干扰系统正常运行(第四条),但若企业在未授权情况下被“误测”,也应保留日志证据以备申诉。
公安机关将重点核查以下义务履行情况,AI与互联网企业尤其需关注标粗项:
🔍 划重点: “算法安全主体责任”首次被明确列为公安检查内容,意味着已完成算法备案≠万事大吉,还需在日常运营中持续落实管理措施。
以下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 建议:新上线AI产品务必在首年加强日志审计、权限管控与应急演练,避免“新手期”踩雷。
第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被检查对象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义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 (九)是否依法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算法推荐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十)是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第九条 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的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每年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第十九条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该网络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信息、隐私,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全文详见:公安部官网征求意见公告(2025年11月29日发布)
原创声明:本文系作者授权腾讯云开发者社区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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