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5号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7月30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
笔者在《浅谈如何拟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计划》一文中提到了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保护实施细则,因为篇幅有限,未能展开详细阐述如何组建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保护实施细则应覆盖哪些网络安全活动。笔者计划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就以上三方面的内容分别进行说明。
【摘要】现代国家运行高度依赖信息网络,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许多国家通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中国等级保护借鉴了国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两者有相似的保护理念、对象、标准和措施。2016年制定的《网络安全法》同时规定了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该两项制度存在竞合。竞合问题最重要的是解决重复监管,需要科学界定监管部门职责,同时要重视为网络运营者提供信息安全服务;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等配套制度,要强调其拾遗补阙作用,重点完善法律适用程序方面的内容。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运营者责任义务」第十九条明确要求:运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国务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据Gartner称,到 2025 年,30% 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组织将遇到安全漏洞,这将会导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停止或关键型网络物理系统停止。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获得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8月17日正式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等保2.0刚刚实施不久,接踵而来的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基本要求》。当前网络安全无论是技术还是国家战略,都需要我们持续关注并加强管理力度(请大家挺住,后边的标准还多呢)。打算开一个有关关保的系列,也不能算解读吧,毕竟还没有实施和实践,因此系列就暂定为《关保笔记》。目的就是给运维、管理人员一点思路,初步去理解关保,知道如何满足关保要求,如果配合企业和监管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本篇作为开篇概述,后续更新将会以《关保笔记》(二)、(三)...为标题。
2022年10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正式批准国家标准——GB/T 39204 2022《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该要求将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安全事件频发,为我们国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随着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等保2.0”体系应运而生;等级保护是防御风险的一项必要手段;开展等级保护工作是网络安全工作中必须履行的安全保护义务,是信息化发展的根本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重点;国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仍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能力,加大保护力度是当务之急。 作者:刘志磊 来源:网络空间安全之路 01 安全事件频发,为网络防护敲响警钟 近期,美国最大的成品油管道运营商Colonial Pipeline
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长期面临着各类安全威胁。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网络安全战略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立法,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在4月20日至21日召开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论及“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理念,并要求构建“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可以说,随着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蓬勃发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逐步成为“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随着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被彻底打通,网络空间成为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战略空间,愈演愈烈的网络攻击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新挑战。为保障网络空间安全,我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等多部法律已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加速制定中,网络空间不再是“法外之地”。
文 | 流苏 编 | zhuo 自2010年以色列制造“震网”病毒袭击伊朗核设施,直接造成伊朗20%离心机损毁以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一直笼罩在网络攻击的阴影之下。尤其是近年来,在全球网络攻击威胁呈现出分布化、规模化、复杂化的趋势下,如何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已经成为牵动国计民生的大事件。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我国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一直非常重视。2021年8月,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关保条例》)。 作为我国《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关保条例》于2
白帽子是一群在网络上寻找系统安全漏洞的捉虫高手,可以在浩瀚如海的互联网上,找到那些存在安全风险的系统功能,对于白帽子而言,仅仅是找到安全风险的功能,然后提交漏洞平台或者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修复,点到为止,并不危害系统安全,造成系统不可用,造成数据泄漏,影响系统正常功能。
评估风险时,要收集信息,确定风险值,再据此确定优先级、制定和比较行动方案,为决策提供参考。关键基础设施利益相关者采用各种方法来评估风险,了解哪些事件最有可能影响基础设施资产、系统和网络,造成最严重的后果。评估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可用于支持规划活动和资源分配。
网络安全是新基建的基础,而新基建的提出,又进一步推动了网络世界和物理世界的交融。随着国家发改委对新型基础设施的范围的明确,“新基建”一词可预见地会成为2020年的核心关键词之一。
笔者认为,无论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还是其他网络运营者,在网络安全保障过程中,人的因素都是至关重要的。在安全运营实践中,通常认为人、工具、流程三者融合并持续加以改进,才能做好安全运营工作。今天,笔者结合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未来即将发布的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ITIL实践,运营者网络安全建设、运行与保障实践,来谈一谈运营者如何组建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来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南都讯 记者蒋琳 6月25日,网络安全标准论坛在京召开。南都记者获悉,由公安部牵头,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制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将于本周在网上发布。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IT基础设施运维岗位在企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IT基础设施运维是指对IT基础设施进行监控、日常维护和维修保障的过程。这包括网络系统、主机系统、存储/备份系统、终端系统、安全系统、机房动力及环境等基础设施的运维。
9月22日,第六届全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大会在南京顺利召开。本次大会由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保密局和中国科学院办公厅指导,公安部第
1、《网络安全法》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能为这类非法活动提供任何帮助,比如工具、程序等;在明知其违法的情况下,不得提供任何技术支持。
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于2021年8月公布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将为我国深入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2年11月7日,《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GB/T 39204-2022)国家标准发布。2023年4月19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安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心、公安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在京联合召开国家标准宣贯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
笔者先前根据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从规范性角度,与各位读者分享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相关内容。今天笔者从实践角度,与大家分享一下某运营者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方面,是如何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
本文是国外的一篇关于美国关键基础设施的开源情报研究的介绍。我们也在知识星球(开源网络空间情报)上第一时间分享了这篇帖子。该文主要介绍了如何将开源情报应用于关键基础设施的侦察,如发电厂、污水厂或化学和工业设施。这项研究一共侦查了美国大约26000个暴露在外的设备。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一直是我国重点关注对象,也是网络安全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部关基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落实了关基保护各项政策和要求。
同一个议题,不同的嘉宾,同与不同的见解或想法。 在参会中我们听到了不同的嘉宾从不同角度解读网络安全法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国家政策和国家意志的实现究竟会落实到怎样的一个具体形态上,处于安全圈以及处于网络安全防护保障体系下的厂商、服务商、相关单位又能怎样为新形势下的国家信息安全、关键基础设施、工控安全发挥新的力量呢? 继昨日的网络安全法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培训会后,7 月 21 日第二届中国信息安全服务年会继续在北京万寿庄宾馆举办。只不过相较于培训会,第二天的中国信息安全服务年会的的人数要翻上好几番,因此场地
全球隐私及数据保护法律政策动态报告(下) 腾讯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 2014年第3季度 三、美国 (一)移动应用成为数据隐私治理重点 鉴于移动应用服务领域发展迅猛,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 开始逐渐加强了对移动应用领域的监控、治理和指引。此前,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 CFPB) 曾与FTC沟通,要求后者提供消费者使用移动金融服务基本情况的相关材料。 10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本文约1800字,建议阅读5分钟 本文介绍了《区块链基础设施研究报告(2021年)》的主要内容。 2021年7月13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协办的“链网协同创新发展论坛”于2021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期间在北京成功举办。会上,中国息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刘阳发布了《区块链基础设施研究报告(2021年)》。 区块链通过运用基于共识的数学算法,在机器之间建立“信任”网络,通过技术背书来进行全新的信用创造,成为可支撑数
新华网柏林8月12日电(记者郭洋)网络时代的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各国重视,德国为此在2011年出台“德国网络安全战略”,以保护关键基础设施为核心,建立了一系列相关机构,为网络安全提供多重制度保证。 “德国网络安全战略”以保护关键基础设施为重中之重,这是因为现在几乎所有基础设施均离不开信息技术,像金融、能源、卫生、供水等领域的关键基础设施一旦受到网络攻击,后果不堪设想。 德国大约五分之四的关键基础设施掌握在私营企业手中,其运营商责任重大。早在2005年,德国政府就在“关键基础
据新华社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日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何绍仁于11月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网络安全法。 何绍仁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刚才举行了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55人出席,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1
2023年5月1日,《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GB/T 39204-2022)(以下简称《关保要求》)将正式施行。这是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后,我国首个发布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标准,对于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9北京网络安全大会8月2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开幕,在大会上了解到由中央网信办和公安部共同制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已上报国务院,有望年内正式出台。
2019年8月下旬,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下面新改建的网络安全与基础设施安全局(CISA,Cybersecurity and Infrastucture Security Agency)正式公布了其成立以来的首份战略意图文档。
随着企业应用程序底层的基础设施日益复杂,完整的服务负责制和一致性部署成为亟待解决的两大难题。
来源:专知本文约1200字,建议阅读7分钟本标准可以为政府部门采用云计算服务,特别是采用社会化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指导。 《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国家标准意见稿,本文件给出了本标准提出了党政机关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明确了采用云计算服务的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本标准为党政机关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用云计算服务,特别是采用社会化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指导,适用于党政机关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和使用云计算服务,也可供其
我们所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去年11月7日通过,并从今年6月1日也就是今天开始施行的。就该法律的获准通过及其解读,FreeBuf还曾专访过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刘春泉律师,主要就其对企业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做了相对深入的解读。 路透社先前发表的评论文章中援引了美国商会主席James Zimmerman的话,他认为中国的这项法律“模糊,暧昧,监管机构完全可以对其进行各种解读”;不过我们知道,《网络安全法》是中国第一部有关网络安全的基础性、“大纲性”的法律,刘春泉律师就曾说过它“仍需完善”,但至少中国
来源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责编 | 晋兆雨 头图 | 付费下载于视觉中国 7月13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协办的“链网协同创新发展论坛”于2021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期间在北京成功举办。会上,中国息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刘阳发布了《区块链基础设施研究报告(2021年)》。 区块链通过运用基于共识的数学算法,在机器之间建立“信任”网络,通过技术背书来进行全新的信用创造,成为可支撑数字经济传递信任和管理价值的关键。区块链不仅仅适用于加
前言 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动态防护”,即根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所面临的安全威胁态势进行持续监测和安全控制措施的动态调整,形成动态的安全防护机制,及时有效的防范应对安全风险。 今天笔者来谈一谈某运营者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实践。 一、项目背景 某运营者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某市公众提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 该运营者自组建之初便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截止到目前,做了大量的网络安全工作,包括: 1.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ISO27001等
5月1日,《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GB/T 39204-2022)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标准体系的构建基础,提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三项基本原则,为运营者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
持续网络培训环境(PCTE)是一个可扩展的网络空间作战虚拟培训平台,通过建立真实的模拟仿真环境和真实的威胁行为体,对网络任务部队进行全方位的网络作战培训。在上述小节中,描述了持续网络培训环境(PCTE)的背景及项目的大体情况。本小节将描述,作为支撑持续网络培训环境(PCTE)项目功能靶场项之一,美国军方的马斯塔图克城市训练中心(Muscatatuck UrbanTraining Center)的网络空间靶场项目—Cybertropolis。根据PCTE的建设构想,Cybertropolis的设想角色是独特的功能靶场,该功能靶场为分布式网络测试和培训活动提供实时工业控制系统和IoT环境。该Cybertropolis功能靶场在PCTE的组织和角色定位中,属于联合网络培训企业(JCTE)。在PCTE项目规划中,为了联合多家靶场及解决方案资源,美国国防部设计构想的PCTE项目是针对网络任务部队训练的培训平台,是实质性的解决方案。但是培训的网络空间资源,由于其环境的复杂性、多样性、规模性,因此需要联合多家资源体协同提供培训所需的真实环境和培训资源。而提供这些资源体的角色在PCTE项目被定义为联合网络培训企业(JCTE)。联合网络培训企业(JCTE)被视为与实质性解决方案(PCTE)结合发展运营、人员和流程方面的解决方案。基于马斯塔图克城市训练中心(MUTC)的—Cybertropolis就是PCTE其中之一的联合网络培训企业(JCTE),其他的有比较熟知的如美国国家网络空间靶场(NCR)等系列靶场。
根据英国国家经济犯罪中心(NECC)的最新数据,在过去12个月中,报告的商业电子邮件泄露(BEC)事件已达到4600起,给个人和企业造成了1.38亿英镑的损失。
《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总体要求,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数字交通发展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交通运输高质
SDX是Software Defined X 的缩写,即软件定义范式,强调的是软件的意义及系统的融合。我们可能需要特别关注物理系统和网络空间之间的关键边界、运营技术(OT)和信息技术(IT)之间的关键边界技术,在这些边界上,需要充分展开具有挑战性的文化和技术融合。数字转型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复杂的融合过程。
众所周知,我国的《网络安全法》,于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在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网安法做为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网络信息安全基本大法,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依法治网、化解网络安全风险的一项法律重器,对我国网络安全的发展和保障具有里程碑的作用和意义,今天就和大家以图文的方式详细了解这部法律。 说到这部法律颁布的背景,就应放眼全球网络环境,网络空间已经成为领土、领海、领空和太空之外的第五空间,是国家主权建设的新疆域,美国2011年就发布了《网络空间国际战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今年7月,伊朗核设施起火,疑似遭遇网络攻击。“网络黑手”正不断伸向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因为一旦网络遭到破坏,便会影响社会民生,甚至危及生命,比如核设施这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 随着近年来教育行业网络攻击事件频发,信息安全工作从原来的配角上升为焦点,从教育部发布的《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来看,2018年,是教育行业在信息安全发力的一年,下文将对文件中的网络安全工作要点部分进行分析解读。 ❈ 工作目标九: “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防护水平。增设一批网络空间安全学位授权点,加快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步伐。网络安全预警预判、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网络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监测预警形成常态化。” 解读: 从此次工作目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公众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我国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目的是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这一举措,及早发现并避免采购产品和服务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带来风险和危害,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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