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民会接受吗?网络运营商之间此起彼伏的版权官司,是免费带来的焦虑吗?维权成本高企背后是什么原因?
法律战全线出击
虽然网络音乐的盈利模式尚未清晰,但跑马圈地无论如何是第一位的。...黄武双说。
冯晓青认为,要加强数字音乐的版权保护,必须大力普及版权意识,提高使用者对他人著作权尊重和保护的观念。同时,著作权法修改完善时,应特别关注网络环境下作品著作权的保护。
...黄武双表示,可行的治理途径是加强音乐作品的管理。著作权管理组织作为权利人和运营商之间的纽带,要为权利人实现版权利益和运营企业内容正版化提供便利,切实做好版权授权。...而版权保护又是必须的,因此李明德建议,还是由互联网经营商向版权人付费获得授权,然后通过广告或探索其他新的商业模式来实现盈利。
...她设计的问卷中,有一个题目是:“如果每个月付费10块钱,可以激发中国原创音乐、改善音乐产业环境、让中国文化产业更具有国际竞争力,您愿意吗?”结果62%的人回答“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