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成员函数传递给基类构造器可以通过使用函数指针或者函数对象来实现。
- 使用函数指针:
首先,定义一个函数指针类型,该函数指针类型与成员函数的签名相匹配。然后,在基类的构造器中接受该函数指针作为参数,并将其存储在基类中的成员变量中。最后,在派生类的构造器中,将派生类的成员函数的地址传递给基类构造器中的函数指针参数。
例如:
- 使用函数指针:
首先,定义一个函数指针类型,该函数指针类型与成员函数的签名相匹配。然后,在基类的构造器中接受该函数指针作为参数,并将其存储在基类中的成员变量中。最后,在派生类的构造器中,将派生类的成员函数的地址传递给基类构造器中的函数指针参数。
例如:
- 使用函数对象:
首先,定义一个函数对象类,该类重载了函数调用运算符,并在其中调用成员函数。然后,在基类的构造器中接受该函数对象作为参数,并将其存储在基类中的成员变量中。最后,在派生类的构造器中,创建该函数对象,并将其传递给基类构造器中的函数对象参数。
例如:
- 使用函数对象:
首先,定义一个函数对象类,该类重载了函数调用运算符,并在其中调用成员函数。然后,在基类的构造器中接受该函数对象作为参数,并将其存储在基类中的成员变量中。最后,在派生类的构造器中,创建该函数对象,并将其传递给基类构造器中的函数对象参数。
例如:
以上两种方法都可以实现将成员函数传递给基类构造器,具体选择哪种方法取决于实际需求和代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