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泛型和子类化-为什么我不能在ctor上给出类型参数?
在C#中,泛型是一种强大的特性,它允许我们编写可以在多种类型上工作的通用代码。当我们定义一个泛型类或方法时,我们可以在使用时指定具体的类型参数。
然而,在子类化时,我们不能在构造函数(ctor)上给出类型参数。这是因为构造函数是用于创建对象实例的特殊方法,它在对象创建时被调用,用于初始化对象的状态。构造函数的目的是创建一个特定类型的对象,而不是一个泛型对象。
当我们子类化一个泛型类时,我们可以在子类中指定具体的类型参数,但不能在构造函数上指定。这是因为构造函数是用于创建子类对象的,而子类对象的类型已经在子类的定义中确定了。
例如,假设我们有一个泛型类MyGenericClass<T>
,我们想要子类化它并在构造函数中指定类型参数。这是不允许的:
class MySubClass : MyGenericClass<int> // 子类化并指定类型参数
{
public MySubClass()
{
// 在构造函数中给出类型参数是不允许的
}
}
相反,我们应该在子类的定义中指定类型参数,而不是在构造函数中指定。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子类中使用泛型类型的成员和方法。
class MySubClass<T> : MyGenericClass<T> // 子类化并指定类型参数
{
public MySubClass()
{
// 在构造函数中可以使用泛型类型的成员和方法
}
}
总结一下,我们不能在构造函数上给出类型参数是因为构造函数是用于创建特定类型的对象,而不是泛型对象。在子类化时,应该在子类的定义中指定类型参数,而不是在构造函数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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