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作为函数式编程的语言,受其他语言的影响,也可以用对象式编程,一种是用函数模仿对象,另一种是ES6添加的class。
有了前面两篇文章的基础后,我们来谈一谈在JS中创建对象的几种方式。 建议大家先预习下先前的两篇博客: 稳扎稳打JavaScript(一)——作用域链 稳扎稳打JavaScript(二)——图解对象内存模型 在JS中,创建对象的方式有很多,而且各有千秋,我们需要根据实际的业务需求选择不同的方式。 1. 工厂模式 这是创建对象最为简单的方式。 1.1. 定义方式 工厂模式的思想是:将对象构建的过程封装在一个函数中。这个函数能创建一个对象,并为他进行初始化赋值,最后返回这个对象。若要新建对象,调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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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典型的oop的语言中,如java,都存在类的概念,类就是对象的模板,对象就是类的实例。但在js中不存在类的概念,js不是基于类,而是通过构造函数(constructor)和原型链(propotype chains)实现的。但在ES6中引入了类(class)这个概念,作为对象的模板,新的class写法知识让原型对象的写法更加清晰,这里不重点谈这个
上篇文章详细解析了原型、原型链的相关知识点,这篇文章讲的是和原型链有密切关联的继承,它是前端基础中很重要的一个知识点,它对于代码复用来说非常有用,本篇将详细解析JS中的各种继承方式和优缺点进行,希望看完本篇文章能够对继承以及相关概念理解的更为透彻。
在典型的面向对象的语言中,如java,都存在类(class)的概念,类就是对象的模板,对象就是类的实例。但是在Javascript语言体系中,是不存在类(Class)的概念的,javascript中不是基于‘类的',而是通过构造函数(constructor)和原型链(prototype chains)实现的。但是在ES6中提供了更接近传统语言的写法,引入了Class(类)这个概念,作为对象的模板。通过class关键字,可以定义类。基本上,ES6的class可以看作只是一个语法糖,它的绝大部分功能,ES5都可以做到,新的class写法只是让原型对象的写法更加清晰、更像面向对象编程的语法而已。
对象的定义:‘无序属性的集合,其属性可以包含基本值、对象或者函数。’ 严格来讲,这就相当于说对象是一组没有特定顺序的值。对象的每个属性或方法都有一个名字,而每个名字都映射到一个值。所以我们可以把 ES 的对象想象成散列表:无非就是一组名值对,其中值可以是数据或函数。
http://www.cnblogs.com/gaojun/p/3386552.html
对象的继承:A 对象通过继承 B 对象,就能直接拥有 B 对象的所有属性和方法。这对于代码的复用是非常有用的。
函数对象和数组对象都属于Object对象,Object对象是一个大的范围,而后两者是一个两种特别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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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籍 《JavaScript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Nicholas C.Zakas 《你不知道的JavaScript》 —— KYLE SIMPSON 在JS的面向对象编程中,我们最为关注的是两种行为,一是创建对象,二是类继承 JS创建对象 一.构造函数模式创建对象 第一种创建对象的方式是构造函数模式 如下所示, 将构造函数中的属性和方法赋给一个新对象 /** * description: 构造函数模式创建对象 */ function Type (p) { this.param = p; /
学过java的同学应该都知道,继承是java的重要特点之一,许多面向对象的语言都支持两种继承方式:接口继承和实现继承,接口继承只继承方法签名,而实现继承则继承实际的方法,在js中,由于函数没有签名,因此支持实现继承,而实现继承主要是依靠原型链来实现的,那么,什么是原型链呢?
面向对象把构成问题的transaction分解成各个对象,而建立对象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完成一个个步骤,而是为了描述某个事物在解决整个问题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意在写出通用代码,加强代码重用,屏蔽差异性。
通过instanceof来判断当前的的对象是否是实例化出来的,如果是实例化出来的this指向实例化出来的对象,也就是这里的Person,否则作为普通函数来说当前的this指向window
使用字面量的方式更简单,其实他俩是一样的。 优点是足够简单,缺点是每个对象都是独立的。
这节讲一下原型模式,原型模式用于解决大量相同或相似对象的创建问题,传统的,我们实例化对象要用new关键字,在面对大量重复对象的创建情况下,new实例的过程是比较消耗资源的,所以我们可以利用一个对象作为原型,通过这个对象的不断克隆自己来产出一个个新实例(这跟js的原型对象并不相同,读者不要跟其做理论比较)。
基本类型(值类型): Number(数字),String(字符串),Boolean(布尔),Symbol(符号), null(空),undefined(未定义)在内存中占据固定大小, 保存在栈内存中。
如果你觉得写基本的赋值语句,或定义几个方法,或者使用下对象的内置方法就算会了js,那其实还差的远。 还差什么呢?还差一些编程的思维,以及优化的编程思想。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讲解了原型链的机制以及原型相关的一些属性,而与原型链息息相关的就是继承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创建对象 第一种:基于Object对象 var person = new Object(); person.name = 'My Name'; person.age = 18; person.getName = function(){ return this.name; } 第二种:对象字面量方式(比较清楚的查找对象包含的属性及方法) var person = { name : 'My name', age : 18, getName : function(){
SuperType 和SubType。每个类型分别有一个属性和一个方法。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js中创建对象最简单的方法自然是直接new一个Object然后再为其添加属性和方法,例如一下代码:
本篇是 JS系列中第 3 篇,文章主讲 JS 继承,包括原型链继承、构造函数继承、组合继承、寄生组合继承、原型式继承、 ES6 继承,以及 多继承与 new 。
含义: 是一个函数的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 作用: 构造函数调用 访问该构造函数所关联的原型对象
在 JavaScript 中,只要创建了新函数,都会根据一组特定的规则为该函数创建一个 prototype 属性,这个属性指向函数的原型对象。默认情况下,所有原型对象都会自动获取一个 constructor(构造函数)属性,这个属性包含一个指向 prototype 属性所在函数的指针。比如:
这几天在掘金上阅读到了一篇关于原型的文章,角度较之前看到的几篇博客都不一样,顿时感觉我对于原型的知识点还没有完全吃透。鉴于本篇文章很可能会进行不定期的修订和拓展,故在此附上更新日志,以简单记录我在学习上的认知更新。
关于原型在JavaScript 进阶教程(1)--面向对象编程这篇文章已经讲过了,今天简单来复习一下。
理解原型对象(有些文章简称为原型)和原型链,是理解JS的重要一环。下面是笔者对JS中原型的理解,
JS的原型、原型链一直是比较难理解的内容,不少初学者甚至有一定经验的老鸟都不一定能完全说清楚,更多的"很可能"是一知半解,而这部分内容又是JS的核心内容,想要技术进阶的话肯定不能对这个概念一知半解,碰到问题靠“猜”,却不理解它的规则!
补充: js中说一切都是对象,是不完全的,在js中6种数据类型(Undefined,Null,Number,Boolean,String,Object)中,前五种是基本数据类型,是原始值类型,这些值是在底层实现的,他们不是object,所以没有原型,没有构造函数,所以并不是像创建对象那样通过构造函数创建的实例。关于对象属性类型的介绍就不介绍了。
有些人认为JavaScript并不是真正的面向对象语言,在经典的面向对象语言中,您可能倾向于定义类对象,然后您可以简单地定义哪些类继承哪些类(参考C++ inheritance里的一些简单的例子),JavaScript使用了另一套实现方式,继承的对象函数并不是通过复制而来,而是通过原型链继承
前言 这篇原创本周发布过一次,名字和内容有些问题,不利于长期留存,重新整理发布一次。 如果一个类的有非常多的属性,层级还很深。每次构造起来,不管是直接构造还是用建造者模式,都要对太多属性进行复制,那
1、为了给子类添加新的属性和方法,必须在newAnimal()这样的句子之后执行,不能放在构造器中。
大部分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都是以类class作为对象的基础语法,js语言不是如此,它的面向对象编程基于‘原型对象’。
在JS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原型。字面上的意思会让我们认为,是某个对象的原型,可用来继承。但是其实这样的理解是片面的,下面通过本文来了解「原型与原型链」的细节,再顺便谈谈继承的几种方式。
使用class继承非常简单。子类使用extends关键字表明继承于哪个类,并在子类中调用super(),这相当于使用call()改变this的指向。
本将会深入讲解面向对象在javascript中的应用,并详细介绍三种对象的生成方式:构造函数,原型链,类。
ECMAScript 有两种开发模式:1.函数式(过程化),2.面向对象(OOP)。面向对象的语言有一个标志,那就是类的概念,而通过类可以创建任意多个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对象。但是,ECMAScript 没有类的概念,因此它的对象也与基于类的语言中的对象有所不同。
普通的内置对象与基本包装类型的主要区别就是对象的生命期,使用new操作符创建的引用类型的实例,在执行流离开当前作用域之前都一直保存在内存中,而自动创建的基本包装类型的对象,则只是存在于一行代码的执行瞬间,然后立即被立即销毁。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再运行时为基本包装类型值添加属性和方法。
我们会发现 obj已经有几个属性(方法)了。那么问题来了:valueOf/toString/constructor 是怎么来?我们并没有给 obj.valueOf 赋值。
主要对目前市面上常见的23种设计模式进行逐一分析和总结,希望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看一下,会持续更新的。希望各位可以监督我,我们一起学习进步,加油,各位。
在JavaScript中,每个对象都有一个原型(prototype),原型本身也是一个对象。当我们访问一个对象的属性或方法时,如果该对象本身没有该属性或方法,JavaScript会自动去它的原型对象中查找。如果原型对象也没有找到,JavaScript会继续在原型对象的原型上查找,这样形成了一个原型链。
为了后续方便转换成思维导图,我需要它回答问题的同时,另外输出一个markdown格式的给我。
本文主要是根据《head first javascript程序设计》摘抄学习而成,学习采用这本书主要是一位阿里大佬的建议,经过近期的学习阅读,发现确实比其他的js书籍能更好的理解和使用js的相关知识。
每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它默认指向一个Object空对象(即成为:原型对象)
只要是对象,一定有原型对象,就是说只要这个东西是个对象,那么一定有proto属性。(错的)
在javascript语言中,原型与原型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因为它们是javascript语言得以成立的根本。因为javascript是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编程语言,这有别于基于类的java、python等面向对象编程语言。虽然javscript现在也有了class,但它骨子里还是个基于原型的语法糖罢了。所以在使用javascript时,始终要记清基于原型,基于原型,基于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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