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创业扶持资金申报
工作开始了!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一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2019年5月1日(含)起在宜首次创业并登记注册的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
(二)申报条件
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
(三)补贴标准
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吸纳对象和企业社保补贴吸纳对象不得重复)
二
创业租金补贴
(一)申报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在宜首次创业,租用场地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享受创业租金补贴。
(二)申报条件
1、2019年5月1日(含)起在宜首次登记注册的创业实体。
2、创业者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其他类型为注册登记负责人)。
3、创业者与租房主体一致,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与租用场地地址一致。
4、创业者在自办实体名下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三)补贴标准
根据经营场地年租金按年度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起的3年。
三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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