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善心汇高层骨干接二连三被起诉、判刑后,近日,善心汇传销头目张天明等被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正文共:1120 字
阅读时间: 3 分钟
题图:检察院重磅消息
据获,由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正式起诉【双检公诉刑诉[2017] 103号】张天明、燕吉利、刘力华、董健、黄荣权、刘海、陈清劲、方同松、刘韩望、廖雄云等善心汇头目及高层提起公诉。
以下截取部分内容
......
(中间内容略)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被告人张天明犯数罪,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二、三款。(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对张天明、燕吉利、刘力华、董健、黄荣权、刘海、陈清劲、方同松、刘韩望、廖雄云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防骗大数据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