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从2022年9月1日起,《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施行。什么是数据出境,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呢?一起来看。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所称数据出境活动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数据处理者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传输、存储至境外。二是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访问或者调用。(以上内容做动画)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跨境活动日益频繁,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出境需求快速增长。同时,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保护水平等存在差异,数据出境安全风险也相应凸显。
为了规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活动,《办法》明确了数据出境的具体流程。包括:事前评估、申报评估、开展评估和重新评估和终止出境。注册地为云南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应当通过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向国家网信办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结果有效期为2年,自评估结果出具之日起计算。
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三级主任科员沈记表示,实践中,数据处理者宜在与境外接收方签订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前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如果在签订法律文件后申报评估,建议在法律文件中注明“此文件须在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后生效”以避免可能因未通过评估而造成损失。
数据出境既影响个人信息权益,又关系着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是一项细致、严谨的工作,数据处理者须严格按照国家网信办《申报指南》各项要求,通过省级网信办进行申报。省级网信办负责材料接收、完备性查验及其他评估配合工作。目前,我省已有项目通过国家网信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与技术处一级主任科员牛巍淞介绍,云南省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相关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做法:一是便捷办理,开通了线上线下的申报渠道;二是高效审核,省网信办成立了数据出境管理工作专班形成流程化、标准化的审核机制;三是快速响应反馈,尽可能缩短评估时间,省网信办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服务有数据出境需求的主体开展申报。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关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事宜,可向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咨询时需明确告知来电来函单位主体信息。咨询电话:0871-63902424。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明确:对于适用安全评估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数据出境情形应当申报安全评估,那么,在这个范围之外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呢?
对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适用范围之外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数据出境情形,国家网信办还出台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进行了规定。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前,应当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此外,《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规定标准合同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附件的标准合同范本订立。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与境外接收方约定其他条款,但不得与标准合同相冲突。标准合同生效后,方可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作了基础性规定,按照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订立合同,是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法定途径之一。制定出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是落实法律规定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便利个人信息处理者依法开展数据出境活动。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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