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2月发布,相较而言办法具体内容比较通用,但对于各地大数据局交易所而言,其中两点内容值得学习,其一是关于流通交易管理办法的章节目录,其二是了解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改组方案。
个人主要学习以下两点内容。
1、从交易流通角度看,章节目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部门职责、交易场所、交易标的、交易主体、交易流程、安全管理七部分内容。
具体来看,交易场所中涉及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总体介绍、数据交易场所主要服务、主要职责等;交易标的包括数据产品和服务、算力资源、算法工具等,另外规定交易方式、禁止交易范围等。
2、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股权信息。
《办法》中提到,数据交易场所由“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
其中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为贵州省大数据应用推广中心加挂牌子,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相关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信息如下。
其中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权信息如下(国资委控股)。
原贵州云上数据交易有限公司注销。
《办法》学习截图如下
1、《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3、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x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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