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
科技创新创业载体
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本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入库)的各类载体,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等。
二、申报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运行实绩,重点评价各类载体在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期限是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与流程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企业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搜索点击“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并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00,截至(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11月6日16:00。
4.2023年11月9日16:00前,宝山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相关材料审核意见。
5.市科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绩效评价结果。
四、评价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价方式。
五、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其中:评价为A等(优秀)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补贴;评价为B等(优良),给予不超过A等50%的补贴。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匹配。
六、结果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支持载体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七、咨询电话
通讯员:汪宇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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