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产品是指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技术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推动首创产品市场应用,促进首创产品迭代创新与产业化。下面华夏泰科将为您介绍首创产品申报标准,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首创产品
一、申报标准
1.属于国内(国际)首次研制,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申报单位拥有该产品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未来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申报单位可选择产品前3个合同中任意1个进行项目申报,已成熟商业化的产品不予支持。且合同须为自项目申报之日起近1年内签订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内容需对应申报的首创产品(多个产品对应同一个合同需进行合同拆分)。
3.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为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包括:持股/被持股关系、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董监高人员重叠以及所有类似情况。
4.已获得过“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 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再支持。且每年每家单位仅支持申报一项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的支持对象为注册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中小企业,支持的领域为硬科技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如会员企业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考虑申报。
2、支持内容为支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实现首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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