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建材市场作为犯罪窝点后
男子张某某伙同洪某某
购入机械设备、多种知名品牌洋酒的
瓶塞、瓶盖、封口及二手空瓶等
将普通酒厂洋酒原液罐装其中
贴标出售给下家刘某某
刘某某则负责销售假酒赚取差价
三人分工明确
形成成熟的上下链
将大量无品牌的普通洋酒罐装
包装成国际知名品牌后销入上海各大夜场
张某某等人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如何重拳出击?
由此案展开讲解
10月31日下午4点,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信息网络犯罪检察官办案组主办检察官)王胜、第三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办案组成员)孙赛赛将走进FM93.4上海新闻广播《法眼看天下》直播间,与您共同关注,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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