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快中国(株洲)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意见从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等九个方面着手,用二十条举措推进跨境电商发展。
在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集聚方面,意见提出,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对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最高100万元、500万元奖励;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带,对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带,分别给予相关县(市)区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方面,鼓励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纳入跨境电商业务试点的传统企业,按不超过其首年孵化服务费80%的比例,给予最高3万元补贴;对首次实现跨境电商出口额破零的企业,达到一定标准给予适当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引进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或重点项目,结合项目规模、注册资本、经营实绩、发展潜力和企业信用等因素,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扶持,进一步推动企业“跨山越海”,逐浪海外市场。
记者丨刘润川
编辑丨刘跃辉 审核丨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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