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16日,马斯克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了一系列帖子,表达了他对获得特斯拉更大控制权的渴望。他表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认为采用双重投票结构是可行的,但有人告诉他,在特拉华州,IPO之后这种结构是无法实施的。
在另一篇帖子中,马斯克进一步写道:“如果双重股权结构被允许,我会非常支持。令人费解的是,像Meta这样的公司采用的多级股权结构,使得扎克伯格的子孙在未来20多代都能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这在IPO之前是可以被接受的。即使是合理的双重股权结构,在IPO之后也是不被允许的。”
这些帖子引发了关于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的讨论。双重股权结构是一种允许某些股东拥有更多投票权的结构,这通常使公司创始人或高层管理人员能够保持对公司的更大控制权。这种结构也引发了争议,因为它可能削弱普通股东的权利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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