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0日讯 为充分激发工业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培育壮大数据驱动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度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部署。
根据通知,申报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的企业须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为准);在研发、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总数据师(CDO)制度,具有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晨星工厂”是指创新能力突出、典型示范性强、应用成效明显、经济效益显著的数字驱动型数字经济企业。山东积极推动“晨星工厂”培育工作,将有力推进山东先进制造业与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创新,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根据此前发布的山东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到2025年,围绕高端装备、新材料等6个重点行业和11条标志性产业链,山东每年将建设30个以上“产业大脑”和“晨星工厂”,培育世界级“灯塔工厂”后备军。
闪电新闻记者 贺晓菲 报道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