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晓慧)日前,省工信厅下发《关于组织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就有关申报事项作出说明。
通知指出,本次申报领域为大数据与云计算、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农业、交通、物流、旅游、医疗健康、教育、能源、环保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具备可复制性、推广性,对省内相关产业发展拉动性明显(不包括企业单纯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或电商平台等)。
通知同时对申报条件进行了说明。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成立的电子信息制造业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应具备独立的技术、产品研发团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拥有必要的研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场所;示范项目建设所涉及全部或部分产品须为申报单位研发生产;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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