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药明康德挺火啊,因为5月15日美国通过了“H.R.8333草案”。
这几个月也陆陆续续有人问我怎么看待药明康德的问题,其实我之前也分析过好几次了,也详细讲过CXO行业的根本逻辑。
但是对于美国这个问题,说实话我是真不知道,我哪知道那帮人会怎么想怎么做。
这种事情其实已经超出了常规商业范畴,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结果,如果美国真的要搞什么动作,不管有道理也好,还是找借口也好,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他们有没有这个需求。
所以即便是药明康德自己,也没法控制事态的发展。
这次通过的法案是移除此前针对药明康德的各种指称,但是依然还是保留了“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
也就是这个事情并没有完,反正他们就是要掌握主动权,时刻悬一把剑在头上,心情好就好说话,哪天心情不好就说不准了。
我详细看一下修订后的新法案内容,要求美国公司与我们的CXO公司要在2032年之前完成切割,也就是不能跟我们的CXO公司做生意了。
本来是今年就要切割的,现在等于是延迟了8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因为新药研发本来是就是一个长周期的过程,我们的CXO行业之所以发展这么快,就是因为我们有全球最好的“工程师红利”。
我们的高学历人才足够多,而且还足够廉价,常规的医药研发,有技术含量,但不是特别的高。
简单来说,原理就是已经定好了一个框架,但是这个框架里面有很多个组合,哪个组合是最优的,效果最好的,必须要全部测试一下才知道。
所以工程师们每天就是不断的去排列新组合,然后拿到实验结果,最后对比一下选择最好的那个,就是新药的雏形。
全世界人口多的国家就那么几个,然后高学历人才数量,也就我们多。
美国的科研技术是厉害,但是人力成本贵啊,所以那几个医药巨头,都是把核心产品的研发留给自己,常规研发就外包给我们的CXO企业。
可即便是常规研发,没有个5年8年的,也测试不出来。
所以如果现在立马跟我们断掉,我们的CXO企业当然会受到损失,但是他们的医药企业同样会损失惨重。
他们为了这个事也对一百多家医药公司进行了采访,结果是70%的公司认为如果要切换的话,必须要6年以上的时间,还有30%的公司认为要8年以上的时间。
所以新的法案就定了一个8年的期限。
如果真这样做的话,我们的CXO行业,可能会有点惨,虽然这几年已经在执行的业务还能维持,至于新业务,那还要到时候再看。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
如果关注国际经济的可能知道,我们这些年飞速发展之后,已经有7个产业领先于全球,而美国只有3个,分别是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飞机。
如果这三块的优势都没了,那就没他们啥事了。
所以他们想从源头解决这个问题,信息技术的上游当然就是半导体,你看把我们制裁成什么样了。
生物医药的上游当然就是研发,但是随着分工协作越来越明确成熟,CXO行业确实大大提高了新药研发的效率。
但同时也让新技术不可避免的快速外露,导致他们的技术优势越来越小,一直这么下去,肯定是会被我们超越的。
所以没办法,即便是这样做会大幅度提高他们的研发成本,也只能这样做。
但是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肯定是抗拒的。
现在一款新药的研发成本,至少是20亿美元以上,而且还在逐年上升,如果真要脱离我们的CXO行业,他们大量中小医药企业能不能承受,能不能活下去,我觉得是存疑的。
所以自从这个法案出来之后,率先出来反对的,就是他们自己的医药企业。
当然药明康德更加要反对。
可是没办法,角度不一样,考虑问题的方式就不一样。
药明康德作为CXO行业的佼佼者,自然陷入了这个旋涡的中心。
不过我觉得也不用太过悲观,首先以药明康德为首的CXO产业群,并没有那么不堪一击,虽然来自于美国的业务确实很多,业绩受到影响是肯定的。
但是任何东西的全球化,本来就不能过度依赖某一个地区,否则怎么叫全球化。
药明康德很早就在布局海外,我记得在这个事情发生前至少2年,药明系就在不少国家在建厂。
全球的医药行业,又不是美国他一家的。
再说他们那么多医药企业,真的就就能承受这种高昂成本吗?如果承受不了怎么办?
以前美国可是出现过“医药寒冬”的。
而资本这东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大胆的猜测一下,如果美国真的要一意孤行,他们的医药企业竞争力必然下降,全球其他地方的医药技术必然会加速兴起,比如我们自己。
到那个时候,现在的美国医药企业,还会乖乖待在他们那日薄西山吗?
再说8年的时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是吗?
所以这个事情会有很大影响,风险也很大,但是也没必要想太多,因为想了没用。
我把我对药明康德的看法,放在专栏本文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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