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谢菲 杨林宋)5月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办法》增添了‘管理’二字,强化了管理和协调功能。”5月28日,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制药系陆洋教授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该《办法》出台意味着我国中医药领域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构建一个完整、现代化的科技成果管理体系,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运用。
《办法》明确将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由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对本地区、本单位所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作为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机构进行复核后,将已经登记的成果集中报送国家科技成果网,与科技管理部门等有效渠道登记的数据汇交,形成中医药行业科技成果数据库。
“提出汇聚形成国家级的中医药科技成果数据库,这一举措意义重大。”陆洋向记者进一步解释,“以往中医药成果分布零散于不同领域,不利于集中展现中医药特色科技成果。中医药科技成果数据库能为中医药行业或产业的科技水平评估、成果转化、政策制定、项目申报及资金支持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其次数据库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宏观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还促进了对中药、传统技术和临床经验的系统挖掘,极大地推动了成果转化进程。”
《办法》将开展线上登记并发放登记凭证,融合数据信息化手段,完全采用线上系统开展登记,并突出对成果登记工作的约束激励,经有效渠道登记在中医药行业科技成果数据库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具有作为优秀项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国家推荐相关奖励的资格。
“引入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快捷登记,能进一步提升效率。而增设约束与激励机制,增强了管理的有效性,也进一步激励了科研工作。”陆洋表示,随着中医药在资源、安全及知识产权方面受重视度提升,未来还会有更多更为完善、现代化的管理体系将出台,以促进中医药科研的规范化、集中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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