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取得了快速发展。为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值税退税政策成为关键研究对象。嵌入式软件产品在信息化时代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其增值税退税政策备受关注。
定义及政策
(一)定义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软件产品: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硬件、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
(二)政策
1.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税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本地化改造进口软件:进口软件本地化改造后销售,适用即征即退政策。
3.著作权归属:委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归属不同决定是否征收增值税。
(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实践与操作
(一)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计算方法:
退税额=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0%退税额
2.销售额计算: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2.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3.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二)分析
在总收入一定的前提下,硬件销售收入越高,对应的软件销售收入越低,相应退税额越低,反之则越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
(三)方法的选择
1.毛利大于10%:建议选择方法3(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但需分别核算软件和硬件的成本。
2.毛利小于10%:建议选择方法1(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但税务风险较高。
(四)嵌入式软件产品的核算和发票开具
1.分软件、硬件部分设置专栏分别核算销售额。
2.核算成本时,应区分软件、硬件部分,分别设置会计科目和专栏。
3.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具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分别注明软件、硬件部分的销售额。
4.对随同计算机硬件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销售时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
5.如不能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软件产品内容,并按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增值税退税。
作为武汉经略思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财税综合服务平台,中税慧企一直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卓越的财税服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嵌入式软件产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详询:耀巴久久武武耀尔捂依捂,卫星同)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