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直播电商服务质量的信息监测与评价规范》获批发布的通知)
近日,由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简称“标准院”)联合深圳市互联网文化市场协会牵头起草的全国首个直播电商服务质量评价国家标准《直播电商服务质量的信息监测与评价规范》(GB/T 44207-2024)正式发布,该标准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直播电商凭借强互动、强IP等特点,迅速崛起成为引领新消费潮流、驱动经济新增长点的关键力量。然而,在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投诉问题也与日俱增,这些投诉问题主要反映在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价格误导、不文明带货、发货问题、退换货、销售违禁商品以及诱导场外交易等方面,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标准院、深圳市互联网文化市场协会牵头参与制定了我国首个直播电商服务质量评价国家标准《直播电商服务质量的信息监测与评价规范》(GB/T 44207-2024)。据悉,自该标准2021年12月立项以来,编制组广泛搜集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国内外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等,充分调研了解当前国家、各省市直播电商的现状以及治理做法,梳理直播电商服务质量信息监测及质量评价相关内容,并开展多轮研讨、公开征求意见,圆满推动该标准通过审查并正式发布。
该标准规定了直播电商服务质量的信息监测内容、监测步骤、监测信息存储的内容和服务质量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式、评价流程等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适用于监管部门、直播电商平台、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开展直播电商服务质量的信息监测与评价。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一方面为政府部门、直播电商平台、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直播服务质量评价提供依据,规范了直播电商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了直播电商服务质量,为消费者识别高质量、可靠的直播电商服务提供有效的途径与方法;另一方面为有关政府部门、直播平台、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开展直播电商信息监测提供有力支撑,提升监测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未来,深圳市互联网文化市场协会将持续关注直播电商领域,积极推动相关标准的研制,以高质量的标准助力电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深圳成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商产业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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