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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注册“小程序”商标了,腾讯45类全注册都没成功,你能行?

蜗牛纳发现,许多商标申请人像新媒体小编追热点一样的去注册商标,什么火就申请注册什么。新媒体小编追热点是为了短期流量,可是注册商标也追热点真的合适吗?

大家都知道热点只是一时的热点,过了一段时间就自动消退了,而商标注册时间一般都在一年左右,等你商标注册成功了,热点也早就过去了。且用热点注册的商标一般给大家的感觉都是比较low,也不利于塑造品牌。

比如注册“皮皮虾,我们走”商标的,蜗牛纳很怀疑你的产品会不会有人买呀!

除了网络流行语外,像区块链,小程序这样的词也是大家追逐的对象。

今天,我们以小程序为例。

开说之前,我们先讲下什么是小程序。

百度百科上对小程序是这样定义的:

小程序是一种不需要下载安装即可使用的应用,它实现了应用“触手可及”的梦想,用户扫一扫或搜一下即可打开应用。

它与APP相比具有以下优势:

1、更省心:门槛很低,比起APP和网站制作来要更简单,制作周期也短。

2、更好用:能够实现消息通知、线下扫码、公众号关联、广告投放、附近的小程序等功能。

3、更灵活:能够打通开发者已有网站、APP后台数据互通。

4、更直接:小程序与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服务号、企业号)是并行体系,互相关联推广引流。

除此之外,小程序如此受商家欢迎,主要还是因为它有极大的价值,并且也特别省钱,具体我们来看下其他平台:

百度:百度推广需要开户费、需要烧钱买词竞价。

美团:引流入口单一、18%的佣金、并且商家的资金、用户数据全部都引流到美团。

淘宝:入驻费+保证金、5%佣金、直通车广告引流、商家的资金、用户数据都引流到淘宝。

APP:必须下载,但软件占内存,并且其开发成本高、周期长、运营成本高、没流量。

开发小程序就不会有这些烦恼,并且还能抢占到商机。以“我爱我家”为例,他们将产品线围绕小程序紧密结合,不同业务不同注册,既达到了品牌宣传的效果,也达到了细分服务的功能,可以说是极大的提升了用户体验。

如今,小程序能力创新是中国IT行业的一个重要成果,而它已然成为中国编程者一个非常热门的编程环境和正在热情学习的语言环境。

因此“小程序”这个词语火了,于是一大波人开始了“小程序”商标注册之旅。

直到现在,还在有人申请注册“小程序”商标。

已经申请注册的我就不说了,蜗牛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那些想申请却还没有申请的人,对于这些人,如果你看到了这篇文章你就赚到了!

我们要知道,“小程序”这个词首先是从腾讯开始的,腾讯也是第一个开始申请注册“小程序”商标的,而且腾讯还是45类全注册,但最关键的是45类“小程序”商标腾讯一个也没有注册成功,全部以失败告终。

所以朋友们,想一下:

首个提出“小程序”概念+首个注册“小程序”商标+45类商标全注册的腾讯都没有注册成功,你扪心自问下,你觉得自己能够注册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

So,想注册“小程序”商标的人,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吧,即浪费钱又浪费时间,值得吗?

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比腾讯牛X,比腾讯厉害且自己肯定能注册成功的,就当做蜗牛纳我什么也没说,放心大胆的去干吧!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附:“小程序”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小程序”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一、申请人成立于1998年,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申请人的“微信”商标于2016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微信小程序”是一种全新的连接用户与服务的方式,是申请人在微信平台开发的一款应用程序,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备商标的识别作用,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二、申请人“小程序”依附于微信品牌及自身优势,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申请人形成了唯一对应的关系。综上,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的“微信”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批复;

2、媒体对“微信小程序”的报道资料;

3、百度百科中关于“程序”的释义;

4、百度贴吧中“小程序吧”首页截图资料。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由纯文字“小程序”构成,相关公众一般不易将上述文字当作商标加以识别,缺乏作为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之情形。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获得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najieip)

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uonashangbiaoxinwen/2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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