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亚新闻网报道,乌兹别克斯坦将从今年5月1日起启动公共事业债务人电子数据库。
当地媒体介绍称,录入该数据库内的自然人和法人将被禁止进行大宗交易、获取某些类型的金融、信贷和政府服务,并被禁止离境。公共服务中心也将停止为债务人提供服务。
消息称,禁止债务人出境,是指债务人乘坐飞机、火车或公共汽车离境,但并未明确提及是否禁止债务人驾车或步行出境。
其中,自然人欠缴电费或冷、热水费超过2倍乌国最低工资标准,即344480苏姆,将被录入该数据库;法人欠缴额度为5倍最低工资标准,即861200苏姆。按1元人民币约合1283.94苏姆的汇率结算,自然人欠缴额度约为268.3元,法人欠缴额度约为670.75元,超出额度后即被录入债务人数据库。
此外,数据库内的债务人将被禁止提供所有类型的保险、租赁和银行服务,但存款和发放小额贷款除外。
同时,乌政府将会为债务人提供还款机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打破其出境计划。为此,乌总检察院强制执行局将与各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在机场、火车站、公交车站等地设立专门的现金办事处,使债务人及时缴纳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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