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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最高奖励50万元,支持人工智能产品研发

近日,长沙市工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长沙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并在11月1日前通过长沙市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申报。

《通知》指出,支持企业基于大数据、大模型、云计算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融合创新产品研发及应用服务,对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视企业年度经营情况等,并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分类分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的奖励。具体来看:

对获得2023—2024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相关类别荣誉的项目,或涉及“车路云一体化”应用示范的项目,奖励标准为不超过50万元/项;

其余项目按照不超过40万元/项标准予以奖励,其中对获得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相关类别荣誉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湘江新区科创产促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中心)、财政分局:

为加快长沙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深入推进“智赋万企”行动,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创新,根据《长沙市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长沙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基于大数据、大模型、云计算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融合创新产品研发及应用服务,对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视企业年度经营情况等,并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分类分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的奖励。其中:

1.对获得2023-2024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相关类别荣誉的项目,或涉及“车路云一体化”应用示范的项目,奖励标准为不超过50万元/项;

2.其余项目按照不超过40万元/项标准予以奖励,其中对获得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相关类别荣誉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资质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为长沙市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已获得过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

3.列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信用黑名单的,不得申报;近一年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的,不得申报;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前;

5.项目建设周期应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基于大数据、大模型、云计算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开展了融合创新应用,且关键核心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2.项目具备较好的技术先进性,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3.每家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

1.企业及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贴花);

6.2023年度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盖章);

7.2023年末从业人员数量佐证材料(社保缴纳证明);

8.佐证项目投资的合同和发票;

9.其他材料(如: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企业发明专利、软著等技术突破成果证明等)。

其中,1-8项为必要材料,缺一不可。

五、工作流程

2.区县(市)、园区初审推荐。各区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对推荐企业的近2年营收等进行核实并统计汇总,形成《2024年长沙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在11月6日前登录上述平台完成初审,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

3.市工信局资格复审。市工信局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基于初审推荐和企业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资质符合性进行复审;

4.专家评审。市工信局组织,由评审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对部分申报项目现场复核。主要内容包括:(1)申报企业的总体情况和主要能力指标;(2)申报项目技术路线的真实性、可操作性和示范带动性,项目应用效果评估;(3)申报项目资金投入情况;(4)核实相关证明材料。

5.市政府审定与公示。市工信局根据年度资金预算确定计划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报请市政府审定后进行公示。

6.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资金拨付。

六、其他事项

1.本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企业应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申报及申报材料提交;逾期系统不再开放,不再受理相关申报。

2.联系方式:

(1)市工信局

(2)市财政局企业处(市政府二办581室)联系电话:88667705

(3)各区县(市)和园区企业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咨询、联系方式见当地主管部门通知。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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