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现实紧密相连,商标更是如此。普通的文字或符号,一旦成为品牌,便被赋予新价值。就像在《高势能品牌》一书中,作者认为品牌是企业信仰,而商标作为品牌最直接承载体,意义重大。
以 “微信” 为例,它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其商标归属不能随意改变,现在人们把文章在微信公众号,与人联系用微信,做小视频直播也在微信平台,对微信已建立依赖与信任。若看到 “微信树” 金融服务,很容易认为它来自腾讯。然而,“微信树” 商标是酒业公司申请的,腾讯提出异议后,国知局审理认为,“微信树” 指定服务与腾讯引证商标核定服务类似,且完整包含腾讯引证商标显著部分文字 “微信”,易使消费者认为二者有关联,构成近似商标。同时,腾讯 “微信及图” 商标具高知名度,“微信树” 构成对其摹仿,如注册易误导公众,损害腾讯利益。依据《商标法》,“微信树” 商标不予注册。
这份决定书同时适用第十三条和第三十条,很值得关注。专业人士能看到两个条款同时适用的意义,外行也应明白,“微信树” 若结 “微信果”,多数人会认为属于腾讯。
微信是中国人生活日常组成部分,也是腾讯的驰名商标,不应再被他人用作商标。同理,其他知名品牌也一样,他人别再打主意。品牌商标与企业紧密对应,我们应尊重知识产权,让商业标志在合法合理的状态下发挥作用,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创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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