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汽车及自动驾驶的快速发展,车企及技术公司锐意进取,利用各种手段争取在该领域谋取其市场地位,但在广泛部署上述车辆前,上述公司还将面临挑战及监管的不确定性。这类情况在Foley & Lardner LLP的《2017年互联汽车与自动驾驶调查》中均有谈及。
在该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发现表明,该领域内车企、供应商、初创公司、投资公司及技术公司都在配置各自的企业战略及法律策略,旨在大力推动自动驾驶及共享车辆的上路行驶。然而,当探究层次更为深入时,你就会开始发现,上述企业是如何在新法规及行业标准频出时权衡其竞争博弈与市场动向的。
各类汽车科技、不同的发展时间线、各自技术阻碍
尽管互联汽车与自动驾驶汽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这两者之间也有着清晰且重大的区别。准确的定义如下:
互联汽车:这类车辆搭载了各类传感器,可实现车辆与驾驶员、其他车辆、道路基础设施及云端间的通信,从而提升车辆安全性、效能及驾驶体验。
自动驾驶汽车:可分为完全自动驾驶汽车或自动驾驶汽车,上述车辆可在无需驾驶员介入的情况下完成转向、加速和制动。目前,这类车辆可通过计算机驱动或计算机辅助驱动,该类车辆可归为多个自动驾驶层级。此外,这类车辆还拥有互联功能,可实现数据交换。
如今,互联汽车技术已成为当今的主流趋势,联网与驾驶操作便捷性不推提升,价格也能负担得起。然而,部署完全自主自动驾驶汽车与共享汽车还遥不可及。除上述技术研发及执行时存在差异外,据我们的调查,还发现其面临着各类障碍。我们的调查受访者认为,谈到互联汽车,最让他们最担心的问题是网络安全问及隐私问题。
除了技术应用的时间段存在差异外,调查还表明,相较于自动驾驶技术(52%),车企及技术公司的技术研发略微侧重于互联汽车技术(56%)。这表明,务必投入同等资源,同步研发上述两项技术,从而确保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取得一席之地。
立法者对呼吁加强对互联汽车和自动驾驶汽车监管的回应
鉴于互联汽车及自动驾驶汽车技术会带来的重大财政及安全风险、该技术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对社会产生的普遍影响,对于推动该行业的持续发展而言,联邦政府对其监管的确定性就变得至关重要了。若由50个不同的州对旗下互联汽车及自动驾驶汽车进行管控,效率是极低的。
华盛顿的立法者们已了解该技术的最新进展,并对其未来的发展设定方向,已有立法草案正在国会审议,该草案致力于落实自动驾驶技术的部署,填补该领域的法律空白。此外,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最近发布了一份报告——《不必要的监管产生的阻碍》,并就如何推动研发、优先提高安全性及加快部署征求公众建议。
对于需要满足各州要求的某个行业来说,这是个有利的事态发展。大多数的受访者(约62%)认为,由联邦政府统一制定法规,这是管控互联汽车和自动驾驶汽车的最佳方法。某家汽车供应商透露:“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发展与投入将愈发来郁郁联邦政府所颁布法规的支持。”
由于自动驾驶汽车将与传统车辆共同上路行驶,短期内尚无法出台明确的法规,因为目前刚开始测试未配置备用驾驶员的自动驾驶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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