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2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后,5月2日,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会员单位结合《整治办函【2017】64号——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整治办函【2016】96号——关于做好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规定,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与《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一致,广州互金协会要求会员单位未取得金融牌照不得从事互联网资管业务。“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广州互金协会要求,未经许可的违规业务,须立即停止,并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
来源:零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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