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专利申请实务中,有一些递交文件是需要由发明人或申请人亲自签署的。最为常见的三种有: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POA)、转让协议(Assignment),以及宣誓或声明(Oath or Declaration)。
前面我们介绍了POA, 本篇将介绍Assignment。无论是个人发明者还是企业,了解转让协议的性质及其登记流程都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步骤。
01什么是Assignment?
在37 CFR 3.1中给出了Assignment的定义“转让是指一方将其在专利、专利申请、注册商标或已提交注册申请的商标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所有权和利益转移给另一方。“
USPTO提供了Assignment的样板。该样板包含了转让协议所需的基本要素,包括转让方的名字、受让方的名字及地址、对转让的专利提供名称和该专利的申请号或专利号、Assignment执行日等内容。
然而,为了更全面的保障相关权益,通常不会直接使用该样板,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制作转让协议文件,以对相关权益进行更详细的定义和描述。
Assignment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其中,最常见的Assignment是发明人把其权益转给了申请人(如公司或学校)的协议。
美国的专利系统,遵从的是“一切源于发明人”这个原则,即如果没有明确的转让文件,默认是发明人对专利(或申请)有所有权的。这个理念虽然在2012年的新专利法案通过之后略有改观,但还是需要明确发明人把专利或申请的权益转让给了申请人。
此外,出让方和受让方在签署转让协议后,需要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指定的Assignment Center系统进行登记,能够公示对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所有权,防止因为所有权不明而引起的纠纷。登记时需要上传Assignment的电子版,并输入各种相关信息,在登记成功后会收到转让编号。
具体登记过程可以由专业的代理机构按照USPTO要求操作,确保登记成功。
02发明人已离职,怎么处理?
若在申请专利时,发明人已经离职了,关于Assignment的签署,申请人该怎么办?
首先申请人可以尝试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发明人,联系发明人有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1:如果能联系到发明人并且发明人愿意配合签字(理想情况下),则正常签署即可。
情况2:如果经过合理尝试仍联系不到发明人,可以通过包含知识产权归属条款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与知识产权权属相关的协议来代替Assignment。
合理尝试包括向该发明人最后已知地址寄出挂号信,没有收到其回复;向其发送邮件或打电话,联系不上等等。
但是这里要注意 USPTO有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尽力联系发明人的证明,比如挂号信收据、发邮件、有第一手信息的联系人所签署的声明等等(只有理论上的可能,实务中很少看到)。
03建议与实务
(1)劳动合同和知识产权归属
企业如计划申请美国专利,应提前准备包括Assignment在内的相关签署文件。
同时,需检查自己的劳动合同是否包含知识产权归属条款;若没有,建议补充相关内容,明确员工在雇佣期间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且员工有义务配合知识产权注册申请的程序需求。如果劳动合同中缺乏此类条款,可以与员工单独签署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此外,由于美国专利申请要求登记的协议需有英文对照,企业可以准备一份中英对照的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并在技术部员工入职时安排签署,以便在需要进行Assignment登记时直接使用,从而减少翻译成本并加快处理进度。
(2)关于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注意事项
当前很多公司规模较大,存在子公司或分公司。若申请公司有子公司或分公司,则要注意申请人与发明人的劳动合同归属公司是否一致。
如果发明人是直属于子公司B的雇员,但专利的申请人为母公司A。那么,最理想的状况是:发明人先将专利权转让给子公司B,然后由子公司B再将专利权转让给母公司A。这种情况下,需要准备两份转让协议,以最大程度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专利权归属纠纷。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用发明人与B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代替发明人转让给B公司的转让协议,仍然需要额外准备一份B公司将专利权转让给A公司的转让协议,并完成登记手续。
结语
综上,发明人可以通过合理的转让协议和登记流程,有效维护专利权益,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美国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签署的关键文件——宣誓书或声明(Oath or Declaration),以帮助申请人全面了解相关流程及其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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