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智能合约的定义
合约即为合同,又称契约,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质上讲,合同是当事双方或多方在并没有充足信任的情况下,通过文字的约定和法律的权威,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的约定。
制订合同的目的就在于所签署协议的执行。传统合同的执行要求当事人的参与并消耗相应的时间,当违约发生时,还需要法律,机构等第三方的介入。可以说,人类社会投入了相当大的成本,以保证合同得到当事各方的尊重和执行。尽管如此,合同违约的事情还是屡见不鲜,时代的发展也在某种程度上放大了这个问题。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们经常要与不了解的,甚至处在不同文化背景和法律体系下的合作伙伴签订合同,这时候,传统合同(合约)的约束力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智能合约就是一份电子形式的合同或协议,以一种计算机程序的形式展现,例如App。其是通过计算机自动执行和验证,无需人为干预。比如通过淘宝下单付款后商家发货,确认收货后系统自动转钱给商家,这个系统及其流程就是建立在智能合约的基础上的。
因此智能合约的定义为:一个智能合约是一套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
根据区块链可编程的特点,人们可以将合同变成代码的形式放到区块链上,并在约定的条件下自动执行,这就是我们在区块链世界里定义的智能合约。
在传统的中心化系统下,智能合约不能保证合约不会被中心化机构篡改,用户相对于中心机构处于不对等地位,因此智能合约的发展和应用非常有限。由于区块链有公开,透明,难以篡改的特点,所以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可以赋予合约双方平等的地位,有效降低合约参与方的信任成本和违约风险。因此,智能合约也成为区块链应用的一个重要方向。
二. 智能合约的历史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计算机的发明,对计算机的理论研究达到了一个高潮。研究人员致力于让计算机帮助人类从事更多的工作,从而解放人类的生产劳动。正是在此时,人们提出了让计算机代替人类进行商业市场管理的想法。与此同时,公钥密码学得到革命性的发展,但使计算机完全代替人类进行商业管理的技术并未成熟。
20世纪90年代,从事数字合约和数字货币研究的计算机科学家尼克萨博(Nick Szabo)第一次提出了“智能合约”这一说法,其致力于将已有的合约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商业实践转移到互联网上来,使得陌生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实现以前只能在线下进行的商业活动,并实现真正的完全的电子商务。
1994年,尼克萨博对智能合约做出以下描述:“智能合约是一个由计算机处理的,可执行合约条款的交易协议。其总体目标是能够满足普通的合约条件,例如支付,抵押,保密甚至强制执行,并最小化恶意或意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最小化对信任中介的需求。智能合约所要达到的相关经济目标包括降低合约欺诈所造成的损失,降低仲裁和强制执行所产生的成本以及其他交易成本等。”
三. 智能合约的优点
智能合约具有以下的一些优点:
1. 高效的实时更新:由于智能合约的执行不需要人为的第三方权威或中心化代理服务的参与,其能够在任何时候响应用户的请求,大大提升了交易进行的效率。
2. 准确执行:智能合约的所有条款和执行过程是提前制定好的,并在计算机的绝对控制下进行。因此所有执行的结果都是准确无误的,不会出现不可预料的结果。这也是传统合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所期望的。现今,智能合约的准确执行得益于密码学的发展和区块链技术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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