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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规划体系及法规要求,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演变发展,传统各自规划均形成了一定的技术法规、体系和惯例。空间规划从国家2014年“多规合一”试点开始,到2016年省级空间规划试点,从概念、理论、技术路径、成果体系等方面基本形成了成熟的体系。其与传统规划有着本质的区别。
1、从技术层面看,空间规划的技术路径、方法与传统规划完全不同,用传统规划路线编制不出一张图。
2、从法规标准看,法规标准不同,空间规划法规标准尚未出台,实际传统规划法规标准没有办法指导空间规划编制。
3、从成果体系看,空间规划是一套成果体系,两个评价、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还有平台及法规机制保障,而传统规划有其较为单项的规划成果体系。
4、从实施层面看,虽然传统规划也要求科学性、系统性、落地性、约束性,但相比空间规划从分析国土本底条件、开展两个评价开始,到“三区三线”划定、空间格局构建、控制线划定及开发强度确定、数据库及平台的建设,保障平台的运行和项目并联审批等,传统规划是局部或某个专业领域内的系统、科学和落地,而空间规划更是国土空间的优化、系统布局、具体落地和有效管控。
5、从规划地位看,从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中,空间规划试点的地位确立看,空间规划属于综合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各类空间性规划的依据和指导,各类传统规划须在空间规划的统筹和框架约束下开展、编制和实施。
本文内容观点来源于中研智业集团编著出版的《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百问百答》和《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综合解决方案》。关于“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更多的内容,请参阅出版专著或咨询中研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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