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立法工作部署,为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经协商,由我部通过网站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附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说明(见附件2)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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