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截止日期
2018年7月20日
具体内容参见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征集2018年上海市云计算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沪经信软〔2018〕327号
http://www.sheitc.gov.cn/xxfw/678156.htm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制造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由在本市注册并生产经营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可与云计算技术服务单位联合申报)
2、现代服务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由在本市注册并经营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申报。(可与云计算技术服务单位联合申报)
3、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示范项目,由在本市注册并经营的云计算平台服务企业申报。
(二)研发能力
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技术、产品研发团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拥有必要的云计算基础设施、研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场所。
(三)示范作用
示范项目领域为企业关键业务环节,项目成果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作用和复制推广前景,项目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四)建设期限
云计算应用示范项目应为已竣工或在建并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