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信推〔2018〕420号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大数据发展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相关工作要求,我委前期开展了2018年度上海市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试点的公开申报工作(沪经信推〔2018〕290号)。经过专家评审,现同意金融、医疗、旅游、交通、能源、城市管理、开放数据领域7家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的试点建设(详见“附件一”)。
一、复旦大学牵头,建设金融领域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
二、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牵头,建设医疗领域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
三、上海金棕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建设旅游领域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
四、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牵头,建设交通领域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
五、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牵头,建设能源领域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
六、上海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城市管理领域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
七、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建设开放数据领域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及建设方案,发挥产学研用各方参与作用,加强多源数据汇聚融合,促进行业领域开放合作,打造产业示范创新应用,积极探索创新技术和应用模式成果转化,加快推动行业标准规范形成。为及时跟进建设情况,加强试点过程中的协调沟通,我委将建立定期例会和信息报送机制。请各实验室明确并报送牵头负责人及联络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二”),并于7月25日前报送我委。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附件:【[1.上海市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试点名单]】
附件:【[2.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负责人及联络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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