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点:
为推进统一票据市场建设,确保纸电票据交易融合第二阶段顺利投产上线,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定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9日开展纸电票据交易融合第二阶段数据迁移核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数据迁移核对目标
(一)验证生产数据迁移的准确性。
(二)验证上线过程中的数据迁移核对实施步骤。
二
数据迁移核对参与对象
数据迁移核对的对象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ECDS)接入点机构。
票交所将分两轮组织数据迁移核对工作,各轮核对机构名单详见《第二、三轮数据迁移核对机构名单》(附件1)。
三
数据迁移核对工作安排
(一)数据迁移核对环境
票交所将提供一套独立的交易系统模拟测试环境用于数据迁移核对,同时纸电融合联调测试环境继续开放。未完成联调测试的机构应同步参加数据迁移核对。
(二)数据迁移核对时间
数据迁移核对安排分三轮:
第一轮:已完成(票交所内部测试)
第二轮:2018年7月30日-8月2日
第三轮:2018年8月6日-8月9日
票交所将在数据迁移核对环境中设置虚拟营业日。具体系统时序详见《第二、三轮数据迁移核对测试交易系统和ECDS运行时序》(附件2)。
(三)数据迁移核对准备
1.网络接入工作。ECDS接入点机构根据《交易系统模拟测试环境(二)网络配置策略》(附件3)完成网络配置。
2.数据准备工作。本次数据迁移核对使用7月26日营业前准备的ECDS和交易系统生产数据作为核对基础,各ECDS接入点机构应备份7月26日营业前准备时内部系统生产数据。核对数据包括接入点下辖所有ECDS参与者全量电票信息。
(四)数据迁移核对实施步骤
1.票交所发布数据迁移核对指令。
2.ECDS接入点机构通过交易系统下载迁移数据。
3.ECDS接入点机构核对迁移数据。
4.ECDS接入点机构向票交所反馈迁移核对测试报告。
具体核对实施步骤详见《金融机构数据迁移核对工作控制表(第二轮和第三轮)》(附件4)。
(五)数据迁移核对要求
1.迁移日期设定。第二、三轮数据迁移核对均以系统时间7月28日营业前准备时点开展数据迁移工作。
2.核对标准。详见《迁移文件通知规则及核对标准》(附件5)和《迁移文件核对指引》(附件6)
(六)数据迁移核对报告
四
工作要求
(一)各机构应指定业务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各一名,联系人不得随意变动,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告知票交所。
(二)各机构应严格按照数据迁移核对的要求和步骤,按时完成规定动作,并通过指定方式及时反馈票交所。
来源 | 上海票据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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