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起因:
朋友圈看到一篇推文:《AI算法通过照片识别同性恋准确率超过人类,斯坦福大学研究惹争议》(载于公众号“机器之心”,原文附后)原文作者对斯坦福大学该项研究没有明确表态,下面是我的一下看法。
对于新生科技带来的社会问题,笼统有两种观点:1. 科技无罪,需要加强的是法律伦理等;2. 科技从根本上有对错或好坏之分,不好不对的应该禁止。这里的“笼统”的意思是,再细说可能要分开科学和技术讨论,可能会产生,“科学无罪,技术有罪”;“科学也是有禁区的”,等观点,这里不深入。
日心说,核聚变,转基因,还有当前的人工智能,都是于此相关的可供讨论的话题。如果很抽象地去讨论,科技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冲击,科技本身有无责任,很难说清。首先,当时看来危害整个社会结构稳定的科技发展,有可能被后世认为是开创之举。其次,同样的科学原理,应用的方式不同,既可以造福也可以危害人类社会。如果就事论事而言,很多即使过去了很久的技术,我们依然无法给出一个公认的判定。
我的观点是,科技无罪。新生的科技带来新生的问题是正常现象,科技不背锅,不能因噎废食。一方面应根据现有科技去预测可能的危害提前做好各方面防范,一方面事后应快速完善法律去约束危害,发展伦理来改造思想。
我对斯坦福这项研究的看法。第一,有利于验证和提高AI算法,这是对这门学科的影响。第二,对社会有影响但不是祸根,应加强法律建设预防科技犯罪,发动伦理讨论对新技术下个人权益和安全问题形成统一认知。第三,同性恋不是犯罪,不存在歧视、第四,个人信息安全新问题需要新的法理和伦理,与其禁止这项技术假装高枕无忧,不如借机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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