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精神,落实《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23号),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战略合作协议》以及《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穗工信函〔2018〕1177号),为加快我区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建成首个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现组织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方向
(一)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实现生产经营成本大幅降低、经营效率明显提升或工业高质量发展等。
(二)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工业企业实现产业链协同优化等,推动工业企业降本增效提质等。
"二、
申报主体要求
标杆示范由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供应商联合申报,其中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由工业企业牵头,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由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牵头。牵头单位应符合:
(一)工业企业应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且数字化转型意识较强。
(二)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电信运营商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其产品或服务核心技术基于互联网架构,具备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典型特征,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申报主体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广州市有关文件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三、
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内。
(二)项目信息化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上云上平台设备数量需达75台(套)及以上。
(三)项目应属于申报单位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项目范畴,应为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并且在2018年12月底前需取得标志性、可视化成果。
(四)具备工业互联网实施部署所需的数据、网络、平台要素条件。
(五)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实现工业企业设备数据、系统数据、供应链数据等至少一类以上数据要素“上云上平台”并在云端或平台集成、分析、应用。
(六)针对工业场景应用,提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可行解决方案,且具有低成本、快部署特征。
(七)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应在生产过程设备上云、智能装备产品上云、企业核心业务系统上云等一个以上场景应用中取得明显效果;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应能解决行业共性需求,为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服务,辐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区域内企业的整体转型升级。
(八)重点支持本区大中型工业制造业企业依托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设立的相关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申报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的项目,其联合申报单位应至少有一家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登记注册。
(九)符合具体遴选标准(见附件3)。
(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温馨提示
截止时间:8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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