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胡楠赟)12月22日,记者在《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将更注重新技术、提供新服务,帮助经济和新技术得到更好融合,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先进的新服务。
据介绍,《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相比过去使用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在界定“科技成果转化”定义时新增了“新技术”和“新服务”两项涵义,更符合贵州省大数据战略背景下的产业发展要求。
技术是科技与经济融合的桥梁,自2015年以来,贵州省推出科技创新券和技术市场后补助政策等创新政策,积极搭建贵州技术市场的信息平台,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得益于注重新技术的发展,目前贵州已成为全国引进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
同时,贵州省把发展大数据产业作为培育和壮大贵州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途径,和实现贵州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努力建成全国领先的大数据资源集聚地和大数据应用服务示范基地。大数据产业以“应用、数据、技术”作为导向,攻克大数据关键技术和产品,能够集聚丰富数据资源,形成数据服务业务,如“货车帮”、“大健康”等大数据服务类企业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加先进的新服务。
根据《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新服务”和“新技术”将被纳入科技成果转化的范围,并依据条例得到支持和保护,将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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