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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东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议成员通知
一、遴选条件
(一)在人工智能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业累计5年以上;
(二)实践型专家,须为分管战略规划、项目投资、技术研发的副总经理以上或同等级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须为本机构负责人;
(三)研究型专家,须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四)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五)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推荐方式
采用重点邀请、单位推荐、个人推(自)荐等方式,填写《东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专家推荐表》推荐表,并于2018年10月20日前报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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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项目(第一批)公示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项目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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