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农业部就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8年基本完成数据的共用共享,2020年实现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2025年建成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2016年农业部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我国的农业大数据至此正式进入到落地实施阶段。近年来,政策春风不断温暖农业领域,大力推动农业与大数据的深度融合。
我国农业村数据具有历史长、数量大、类型多的特点,但存在底数不清、核心数据缺失、数据质量不高、共享开放不足、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无法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随着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和网民人数的快速增长,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具备了良好基础和现实条件。由于大部分涉农数据在政府部门,各个部门信息化系统数量众多、数括孤岛现象比较严重,迫切需要推进农业政府部门的涉农数据融合共享。
为此,青海省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推出农业大数据融合共享平台,为政府部门提供安全可靠、实用易用、技术先进的衣业大数据融合共享工具,实现衣业部门政务数据资源与涉农部门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数据资源的融合共享,帮助政府部门摸清农业数据资源底数,为农业大数据应用提供丰富、准确的数据资源基础。
主要功能及应用场景
农业大数据融合共享平台,主要包括融合共享管理平台、农业数据对外公共服务门户,在数据资源融合汇聚的基础上,开发形成各类农业大数据应用,实现大数据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应用。主要应用场景包括:
1.农业大数据融合共享管理平台,汇聚农业数据资源
基于云计算及大数据技术支撑平台,提供数据接入、数据清洗、数据管理、资源目录、共享交換、数据稽核、数据报表等功能,实现地区不同部门的涉农数据资源融合共享,省市县涉农数据共享交換,并与互联网数据、企业数据、其他市场涉农数据实现接入和共享,汇聚形成农业数据资源库。
2.农业数据对外公共服务门户,创新涉农数据服务
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涉农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检索、数据接口、数据应用服务、数据建模可视化工具等全方位的数据服务,支持数据创客和各类数据需求主体,利用数据资源开发面向市场的农业大数据应用。
此次推出的农业大数据融合共享平台,全面覆盖了区域涉农数据资源、耕地数据、农业气象数据、遥感数据、种植业数据、畜牧业数据、渔业数据、农产品加工业数据、农产品进出口数据等数据资源,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挖掘、分析能力,通过多维度可视化模拟与展示,实现帮助政府农业部门、涉农企业实现农业的精细化智能管理和科学决策。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耕大国,大数据为农业发展带来的红利也日渐显著。农业大数据融合共享平台犹如“快进键”,将大数据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巨大潜力充分发挥,通过区域农业农村数据资源的汇聚采集、融合、清洗、管理,助力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一张图”。来源:青海省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