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产物,近年来呈迅猛发展态势。来自国家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已达3.45万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3%,到2020年共享经济规模有望占到我国GDP的10%以上。然而,共享经济发展中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面临着严峻考验。
比如,运营模式单一,未能抓住“提流速、强体验”的共享本质。在资本的热捧下,运营主体拼密度、拼规模,抢占线下网点,部分领域恶性竞争已现端倪,导致资源浪费和野蛮生长。共享单车领域经过一年时间的“烧钱”大战后,今年开始猛然刹车,继今年6月悟空单车倒闭之后,町町单车、小鸣单车纷纷陷入困境,就连行业排名第三的小蓝单车也宣布解散,大量用户押金难以返还,留下了“一地鸡毛”。很多共享经济企业并未抓住“提流速、强体验”这一核心,本质上仍是传统租赁模式在规模上的扩张。
同时,安全保障机制亟待建立完善。目前共享经济诸多领域都处于探索阶段和发展初期,服务与产品的安全性、质量保障体系、用户数据保护等方面均存在着不足及隐患。共享经济平台在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实时调配资源过程中,记录了大量用户信息及活动数据,但内外部监管机制缺失,存在着用户隐私侵犯及数据滥用的隐患。
此外,监管制度也存在着空白和灰色地带。共享经济具有典型的网络化、跨区域、跨行业特征,现有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其主要表现为平台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责任界定不清;关于平台的行业归类、劳资关系、税收征缴等缺少现行法规规定。
笔者认为,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加强统筹和风险管控,推进共享经济协同管理。共享经济往往涉及到多部门多领域,需加强统筹管理,加快建立牵头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协同管理的机制。制定完善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主的监管底线。针对共享经济初创公司收取押金、巨额募资等风险点,在发展初期即建立明确的监管规则,加强对网络平台等经营主体的监督审查,规范交易行为,及时预防遏制风险。
二是强化信用体系和信息安全建设,规范市场发展。推动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分享的网络平台,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实现多部门、跨地域、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分享机制。引导平台企业与公共部门加强征信等数据对接,建立政企互动的信息分享合作机制。
三是加快新技术应用,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快电子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解决各地企业准入门槛标准不一、全国性平台企业疲于办理资质等问题;推行第三方平台税务代扣代缴制度。塑造互联网监管思维,发挥出大众评价、行业自律等作用,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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