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杨浦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杨府规[2017]4号)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杨浦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创新基地的载体运营商,一般是指经区政府认定的,具有户管职能的各投促分中心和科技园区。区属国有企业需明确户管单位,并通过户管单位申报。所申报认定的载体应为载体运营商自持,若非自持物业,其连续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应不低于5年。
2、载体要求: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创新基地单体面积共计不少于10000平方米,可供出租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新增载体,主要用于集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企业。
3、认定标准: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企业数量占已经入驻的企业总数不低于50%,或者入驻的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企业租用面积占总面积不低于50%。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创新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载体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若为租赁物业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企业入驻清单及租用面积清单(见附件2);
4、基地发展三年发展规划(分年度绩效目标)。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三、受理方式
各申报单位将完整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一份)递交杨浦区科委,由其受理汇总初审后,区报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批复。
区科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基地发展绩效目标进行评估。
材料递交时间:2019年1月11日- 2月28日;
材料受理单位: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受理地址:杨浦区隆昌路690号229室;
联系人:张剑旻、奚永鑫
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1、《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创新基地申报表》
2、《入驻企业清单及租用面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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