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健识君
来源:健识局
因配送率低,大批药企收到“处罚单”。
近日(3月29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通知,对2018年7-12月药品配送率较低的中标企业、配送企业的处理结果。
(翻至文后,查看受处罚企业详情)
根据通知,2019年1月31日甘肃省药采平台已经公示了,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对2018年7-12月药品中标企业、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的通报,截至2019年2月20日公示期满共接收209份生产企业申诉材料和7份配送企业申诉材料,无投诉材料。
虽然鉴于两票制执行过渡期,针对企业申诉,经进一步审核,并经省药采办同意,对部分企业做出减轻处罚处理,其中,仍近千家企业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
甘肃药采中心明确,针对生产企业的处理意见包括:
对配送率低于85%且未提出申诉的企业,本次减轻处罚给予警告1或通报批评1次。
对医院主动撤销采购(不计撤销采购数量配送率达到85%)、已撤标品种、医疗机构备案采购品种、平台网络等原因影响配送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本次免于处罚。
2018年11月19日-12月4日期间,因平台数据迁移等技术原因停摆17天,致使“确认送达”时间延迟,导致部分中标品规和配送企业配送率降低,本次免于处罚。
对医院操作失误及下错订单、生产企业GMP改造或停产、对配送企业未及时备货、配送公司人事变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原材料价格上涨、边远配送成本高、医院需求量少、国庆假期无法配送等原因影响配送率的,本次减轻处罚给予通报批评1次。
对配送率85%的界定:按配送率小数点后一位数值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对配送企业的处理意见包括:
2018年11月19日-12月4日期间,平台因数据迁移等技术原因停摆17天,致使“确认送达”时间延迟,导致部分中标品规和配送企业配送率降低,本次免于处罚。
对企业更名停产及上述等原因影响配送率,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的,本次免于处罚。
对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网络和运输故障等原因影响配送率,未出具相关证明的,给予警告1次或通报批评1次。
对配送率85%的界定:按配送率小数点后一位数值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事实上,药品配送率,一直是甘肃省药采平台关注的重点。此前其对2018年1月-6月药品配送情况的通报显示,配送率在85%以下的666个品规,占基本药物品规数的20.75%;非基药配送率在85%以下的有831个,占非基本药物品规数的18.80%。
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对平均配送率低于85%的1497个品规给予记不良记录1次和对纳入甘肃省分类管理目录平均配送率在40%-85%的320个品规,给予警告1次的违约处罚。应对配送企业平均配送率在85%以下的企业189家;其中,配送药物品规数在500种以上配送率在40%—85%的企业有60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或警告1次的处罚。
鉴于企业正处于建立两票制配送关系的调整期,也对相关企业做出了从轻处罚——对所有生产配送低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1次。
随着一切配送关系捋顺,相关企业如果还是不能达到配送要求,严厉的处罚,恐怕就不能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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