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8日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于日前印发的《呼和浩特创业园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我市将以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为重点,围绕首府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战略产业和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集聚“四众”支撑平台,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创业园孵化基地,不断壮大创新创业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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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包括示范性、特色、返乡和大学生创业主题街区(社区)四类,并具备以下基本服务功能: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协助入驻创业实体享受创业相关扶持政策;免费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专家帮扶等创业服务;提供孵化和加速企业发展的法律、会计、评估、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指导和协助入驻创业实体办理开业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均可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各旗县(区)初审材料应于每年9月底前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则上每年评估认定一次。对于认定为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将给予创业政策和“以奖代补”资金扶持,“以奖代补”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单位自行确定。经认定的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优先推荐参评自治区级创业园孵化基地和国家级创业园孵化基地。对于已认定为自治区级创业园孵化基地以上的,且创业孵化成功率高、特色鲜明,带动就业突出,在管理、服务或模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经考评纳入“以奖代补”资金扶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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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还明确,入驻创业园孵化基地且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入驻创业实体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创业实体及其员工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提升补贴。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
初审:郝克强
复审:郝克强
终审: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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