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双11”期间
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
“双11”网络促销活动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电子商务活动,对扩大内需、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双11”期间也是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易发多发时期,容易出现虚假宣传、服务违约、刷单炒信、恶意差评、滥用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发改信用〔2017〕584 号),在“双11”期间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网络购物环境,现就做好“双11”期间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国家反“炒信”工作部署,推动组建本地区反“炒信”联盟,共享反“炒信”信息,坚决打击刷单炒信、恶意差评等行为。
二、加强对刷单炒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指导电商平台企业积极参与联合惩戒,在自身业务范围内对失信主体实施市场性惩戒。将失信主体排除在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及各类示范企业评比评选等所有活动之外。
三、支持指导本地区商协会开展电子商务行业诚信自律活动,发布“双11”活动守信践约书。
四、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对“双11”期间产生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要迅速上网公开,并同时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做好整改工作。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的,要迅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查处惩戒工作。
五、加强“双11”期间诚信建设典型案例收集,对有推广借鉴价值的,要提炼形成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对有警示意义的失信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下附广东省商务厅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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