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3日,在由浙江大学、浙江省检察院等主办的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上,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Frank Saliger探讨了人工智能(AI)刑事责任的话题。他认为,人工智能有“强”“弱”之分,很多时候,强人工智能满足“有自觉的、自主行动的能力”以及“可以沟通、进行学习”的能力,那么法律在进行追责时,就要考虑这种自觉能力, 并且充分考虑人工智能的以其“主观意愿”行事,因此,这种强人工智能是可罚的。
当然,AI毕竟与人类不同,感知不到疼痛。Frank教授认为,人们可以对犯罪的强人工智能提起诉讼,但也必须考虑一些相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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