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伊始,快速迭代产品成为重中之重。独行侠如何在跨平台中游刃有余?React Native 就是曙光,就是希望。
最近几年,大前端这个词出现得比较频繁,前置个“大”字似乎很能令人觉得它高大上,更有甚者危言耸听,说大前端将吃掉后端,我不这么认为。
分工,是为了使人专注。前端设计师专注设计,后端大神解决逻辑与数据问题,本来就是最好的分工方式。React Native 的流行,是基于减少应用程序开发成本这一点,确保项目只需开发一次,就能适用 iOS 与 Android 两个平台,这是它能流行的最主要的原因。但很少有产品在做成熟以后,还不考虑开发原生应用。目前我在并行开发的几款产品虽然都采用 React Native 框架来开发,但也仅仅是基于这一点。
以往都以 LAMP 为开发环境,刚接触 React Native 不久,暂不能断言它与原生语言开发孰好孰劣,但 React Native 毕竟不是 Native。
回到“大前端将吃掉后端”的问题,如果前端都能用Node.js开发服务器端程序或者API,那你凭什么认为后端大神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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