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19年10月底,将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 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新增功能及优化之处主要包括:
一、所有发票均需选择用途后再进行勾选
可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发票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或不抵扣、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三项用途相互独立、每份发票只 能选择其中一项。
二、抵扣勾选増加确认签名操作
优化后的抵扣勾选流程为:勾选可抵扣发票、 申请统计、查询统计表、确认签名。确认签名前,可撤销勾选、重新选择用途。确认签名完成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确认签名操作一般应在次月申报期内完成。
三、扫描认证的发票也需在平台确认用途
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用于申报抵扣,同时支持撤销勾选操作。扫描认证的发票如用于抵扣,应登陆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如用于出口退税,应登陆平台撤销勾选,再确认用于出口退税。
四、注销勾选
注销勾选按钮,用于提前对注销申请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签名操作。如通过注销勾选,纳税人可在9月,完成所属期8月的申报后,即对当月属期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签名,完成当月属期注销申报。
五、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纳税人可查看发票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包括发票领用、开具、申报、缴税、勾选(认证)等流转状态信息,以及正常发票、异常扣税凭证、逾期扣税凭证等发票管理状态信息。
六、异常发票处理
纳税人可查询勾选确认后状态异常的发票信息。异常状态包括作废、失控、冲红或管理状态非正常。异常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依据,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简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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