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便利店企业,其便利店的业态功能(服务)与特点(便利)以及经营方式(连锁经营)决定了企业必须实行集中战略、差异化战略和低成本战略相结合的混合战略。一家企业必须实施差异化或低成本战略;它不能同时实施这两种战略,否则会发现自己“处在夹缝中”,利润率将低于平均水平。
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遵循混合战略的企业可能比那些遵循纯粹的差异化或低成本战略的企业取得更高的利润率,因为他们适应经营环境变化的能力更强,而且以差异化闻名的零售企业也承担不起无视经营成本的代价。
便利店企业的集中战略
过去十几年中,国内的便利店企业盲目地进行外延型扩张,即不顾单店赢利能力,进行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这样就造成了门店数越多越亏损的结果。而集中战略则强调在细分的目标市场中彻底地满足需求,做足做细特定目标市场。
我国便利店企业应采用混合竞争战略
便利店企业为了长期的生存,需要在市场上建立持久竞争优势(SCAs,ustained competitive advantages),这可通过多种方法获得,但是,基本的竞争战略可以分为两类即差异化和低成本。如果将这两种战略与企业的竞争范围(目标市场的宽度)结合在一起,将得到三种一般的战略——成本领先、差异化和集中。集中战略可进一步分成差异化集中和成本集中战略。
为解决以上问题,便利店企业应在集中战略思想的指导下,采用差异化和成本领先相结合的混合竞争战略,最终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以应对来自新加入者、替代者、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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